■聘用合同鉴证
申办对象:
1、委托中心人事代理单位与其代理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;
2、个人委托代理人员与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;
3、其他企业、事业单位与其聘用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。
提供材料:
1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(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)及复印件或上级批文;
2、单位提交内容完整、有效的《聘用合同》、合同鉴证名册;
3、聘用退休、兼职人员,提交退休、兼职证明;
4、聘用人员的最高学历证书、身份证、户口簿;
5、事业单位提交经人事部门审批的录用计划单。
办理程序:
1、提交审核材料;
2、审核同意后办理鉴证手续,交纳有关费用;
3、聘用合同复印件存档。